当前位置:

互动

咨询办理卫生许可证的问题

诉求主题
受理编号 受理时间 处理状态
咨询办理卫生许可证的问题
2017120502022318 2017年12月05日 处理完毕
诉求内容
市民将在增城区成立月子中心。 现咨询成立月子中心是否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。
图片附件
回复单位
增城区政府
回复情况

  关于市民咨询成立月子中心是否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复函

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:

  贵中心于2017年12月6日转来《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办函》(穗12345转字第2017120502022318号)已收悉,现将查处情况回复如下:

  根据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、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下列是公共场所.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:

  (一)住宿场所:包括宾馆、酒店、旅店、招待所、度假村等;

  (二)沐浴场所:公共浴室(含桑拿、浴室、洗浴中心、足浴、温泉浴、SPA休闲中心等);

  (三)美容美发场所:理发店、美容店(含美甲店,不含医疗美容);

  (四)文化娱乐场所:影剧院、歌舞厅、音乐厅、录像厅、卡拉OK、游艺厅(室)等;

  (五)体育场所:游泳场(馆)、健身室等;

  (六)文化交流场所:展览馆、博物馆、美术馆、图书馆等;

  (七)购物场所: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使用集中空调的商场、超市、书店等;

  (八)公共交通等候场所:候车(含地铁)室、候船室等。

  月子中心不在此范围,无需办理卫生许可证。

  专此函复。

 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监督所

  2017年12月6日

回复附件